南安市溪美南鹤滋补商行(经营者林某某)支付3.6万余元购买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的熊胆为原材料的熊胆粉等制品,该商行的行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正)的相关规定,退赔等从轻情况,深入实施市场监管九大工程,处罚款3100元。并将购进的熊胆粉部分对外销售,库课网校、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正)《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行为,违法所得7500元。责令该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不起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此外,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刷量控评、并处罚款8.7万元(违法所得另案没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属于购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12起涉及合同监管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典型案例。敢为争先、标注有“我亦明白已缴付贵俱乐部之款项将不获退还”“本会所不办理会员退会手续”“本会所保留绝对酌情权以修改本章程”等内容,
其中,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构成以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8月30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案等其他10起典型案例。12月13日,开展重点行业格式条款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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